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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重要通告 这些人限期回国

华人安危 2021-10-25 17:47 1295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东乡籍非法滞留缅 ...


江西发布重要通告 这些人限期回国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东乡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中缅边境非法出境人员、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赌博、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人员(以下简称: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改过自新和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上述人员进行劝返,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滞留缅北地区的江西抚州东乡户籍人员,积极主动与户籍所在镇、村(社区)和家属联系,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正常渠道入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或家属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并通过规定渠道回国。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二、回国路线。云南开放回国路线:1.普洱市—孟连县—勐阿口岸和芒信口岸(货物口岸);2.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口岸;3.临沧市—沧源县—永和口岸和芒卡口岸;4.临沧市—镇康县—南伞口岸。这四条路线均允许滞留在缅北地区的中国公民回国(包括没有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通过其他口岸回国,也需要填写报备表。

 

三、目前仍然非法滞留缅北的东乡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在限定期限内回国返乡投案自首,到户籍地派出所配合公安机关审查。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可以依法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接受劝返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和经劝返已回国后不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的人员,将坚决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打击惩处,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七个一律”惩戒措施:

 

  1. 一律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回国的滞留缅北违法犯罪人员,不通过合法途径回国人员,依法予以曝光公示,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2.  

2. 一律严控办理通信业务及银行业务,将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下所有的手机卡全部关停并暂停名下银行卡的非柜面业务功能。

 

3. 一律视情况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对已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4. 一律对逾期不归、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滞留缅北人员的户口,视情况作“下落不明”冻结、注销户籍,冻结、注销后停止身份证、护照、行驶证等一切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办理。

 

5. 一律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或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治审查时依法依规从严审核。

 

6. 一律对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滞留缅北人员,暂停其本人一切政府政策性补贴(如: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等)、社会福利保障(如:医保等)和国家救助保障(如:低保等)。



7. 一律暂停为滞留缅北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提供新宅基地及申报新建住房。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直接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形式互相转告,告知缅北滞留人员回国的相关政策。希望各位滞留缅北人员珍惜此次机会,尽快申报,早日返乡!

 

(附一批滞留缅北违法犯罪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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