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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卖保险那都是夹带,还雇佣「黑帮」收债

越南 2023-2-28 12:40 1014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由于讨债业务滋生黑恶势力,容易引发犯罪,且引发较大的社会矛盾,越南在新《投资法》中把讨债业务列入「禁止经营」的名单。虽然讨债业务被禁止经营,但是讨债的市场需求依然存在,且因为被禁止经营,有着大量需求的 ...

由于讨债业务滋生黑恶势力,容易引发犯罪,且引发较大的社会矛盾,越南在新《投资法》中把讨债业务列入「禁止经营」的名单。
虽然讨债业务被禁止经营,但是讨债的市场需求依然存在,且因为被禁止经营,有着大量需求的这种业务迫使很多从业人员开始转入地下,干起来挂着羊头卖狗肉的生意:所谓的律所公司,其实经营的是讨债业务。
更可怕的是,根据越南警方透露,这些披着律师外衣的讨债公司,服务的对象,也就是债主,是越南的银行。
好家伙,银行收不起债,竟然委托已经被禁止经营的讨债业务公司,上门催债。其中,不乏恐吓手段。
越南警方确定,数千名涉案人员涉及银行和金融公司的债务,他们遭到法越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威胁和恐吓。
2月23日,前江省警方表示,已确认在隆安省、平阳省、朔庄省、安江省、同塔省、永隆省、芹苴市、胡志明市、河内等地的数千人——被法越律师事务所以黑社会的方式偿还债务。
这家名为法越(Pháp Việt)的律师事务所,位于胡志明市新平郡黎文勋路。
据了解,越南警方目前依据刑法的规定,以财产侵占罪和恐怖活动罪羁押了该公司副总经理陈文洲、胡国雄,以及处长阮廷成,以及团伙的13余人。


△陈文洲
2月14日中午,数百名警察包围和冲进法越公司,抓获133名讨债者,查获233台台式机、4台笔记本电脑、300多部手机和大量与恐怖活动、侵占财产等有关的文件。
调查机构认定,陈文洲、胡国雄等人为组织者,他们没有法律专业学位,只雇用了一个人代持注册律所公司。以法律援助,处理坏账的名义与一些银行和金融机构合作,通过非法讨债获利。
法越律师事务所每月收到金融机构和银行的14-24万份借款人未还款的材料。根据材料内容,律师事务所安排任务指标,下达给工作人员以恐吓的形式讨债。对于收回的债务,律师事务所将获得总收入的25%至35%的报酬。


△警方搜查现场
该公司的手段是妥妥的黑社会,即给与“债务人”有关的所有工作地方和有关系的亲朋好友以及公司同事打电话,然后威胁要「杀死」债务人的亲朋。许多情况下,这家律所公司甚至把棺材和煤气罐带到债务人的家中实施恐吓。
该公司截至案发前,累计讨债拿到的总金额接近1万亿越南盾(2.85亿元)。有了这笔钱,陈文洲、胡国雄等人除了支付员工工资,还购买了大量涉黑讨债的工具。据调查机构称,由于非法讨债的利益非常丰厚,涉案人员要求公司员工不惜以任何代价和手段,力争拿到钱。



前不久,2022年12月,胡志明市警方还捣毁了一个同样是非法讨债的律所:Power Law律师事务所。该公司专门去收购金融公司、银行、贷款APP的坏账,然后再去非法讨债。
警方确定,这种讨债模式不是黒网贷,而是利用网络对借款人进行恐怖和诽谤。越南全国约有300名受害者被这群人诋毁、诽谤、污名,被迫偿还债务。不仅借款人,就连他们的亲戚、朋友和同事也被这伙人拼图、PS截图、制作不良虚假图片发到网络威胁付款。
讨债不是新鲜事,但是以律师事务所包装起来的涉黑讨债行为,说明这种灰产「服务」的危害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在前江、隆安、平阳、朔庄、安江、同塔、永隆、芹苴、河内等许多地方都有受害者,这意味着这个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范围非常广泛。
从本质上来说,非法讨债业务当然可怕,但是更可恨的是,非法讨债业务的背后金主,竟然是与其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银行和金融公司。正是他们的「需求」,才催生了这种非法的「服务」。
如果不追究银行和金融公司的责任,很难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甚至还有专门碰瓷的各种服务公司,如果不打击源头,那么很难清除这一类祸害。
据胡志明市警方称,一年内发现了347起使用垃圾短信进行威胁的黑信贷讨债活动。该市刑警共侦破案件120起,起诉案件45起,涉及黑贷和非法讨债被告人65人,以及起诉27起高利贷案件的27名嫌疑人。
为什么越南的银行要借助社会涉黑手段去讨债?因为这些钱本来就来路不正,不少是银行在做存款或借款业务的时候夹带的保险业务,或者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装好了口袋等着客户往里钻。
2月21日,来自越南国家银行的消息称,为了保护使用银行金融服务的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信贷机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越南国家银行要求信贷机构不要发生「业务员强迫客户以任何形式购买保险」。
最近,许多越南市民反映去银行贷款必须购买附加保险。特别是在接近2022年底的时候,以银行“信贷额度不足”为由,对借款人直接提出建议,如果要想放款,就必须购买相当于贷款金额3-4%的保险产品。甚至,一些贷款到期的客户也被要求购买保险。
好家伙,去越南银行存钱,竟然变成了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同时,如果是贷款,还必须多加购买银行推出的保险产品。这是强买强卖啊,真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好在越南国家银行紧急下发的文件,明令禁止银行强卖保险产品,如有业务员或者所在银行强卖保险,需负全部责任。同时,要求各地银行督查机构配合财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局,盘查银行业务当中的保险产品。
另外,越南财政部还公布举报热线,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银行的强卖保险行为。
根据越南2000年《保险经营法》第10条第4款(2010年修订了第1条第5款)规定,严禁银行销售保险。严禁银行与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与保险购买者之间的勾结行为,以划分保险市场,垄断保险服务;非法干预保险购买人对保险公司的选择;严禁利用职务和权力,要求、胁迫、阻止组织和个人投保等。
此外,越南法律还规定(2013年第98/2013/NĐ-CP号法令第17条第2款和第3款),对于强买强卖保险的行为要处于4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1-1.3万元)的罚款,补充处罚条款还可以是停业整顿2-3个月。
截至目前,除了涉黑讨债的嫌犯被抓捕(预计将会重判),以及勒令有关银行停止强卖保险之外,并未看到相关的处罚,涉事银行的负责人也没有遭到什么处分,更多可能还只是针对柜台业务员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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