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手机扫描下载App客户端

返回顶部
热门分类
  • 二手房
  • 租房
  • 招聘
  • 二手车
  • 交友
  • 服务
  • 发帖数452
  • 粉丝2

此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所属组:情报中将
用户等级:
注册时间:2020/11/02
手机:未填写电话号码
邮箱:47586948@qq.com
简介: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热门排行榜
  • 本周热榜
  • 本月热榜

俩司法所长偷情被抓?现在就连出轨讲究“门当户对”了?

[复制链接]
万小刀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9-27 18:16:55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又有干部出事儿了,这次还是一对儿,两个司法所所长出轨的瓜!
近日,有一女子在网上实名举报,声称自己的丈夫不仅婚内出轨,还家暴自己。


她声称,自己丈夫是山西运城闻喜县阳隅司法所所长张某,而他出轨的对象同样不是普通人,是临猗县东张镇司法所所长赵某琳。
所长出轨所长,难怪有网友调侃,现在就连出轨都要“门当户对”了吗?


除此之外,女子还透露,自己之所以被家暴,正是因为撞见了他们的奸情。
据她称,8月25日晚上11点,女子在自己家中发现了赤裸的丈夫张某,以及一丝不挂、熟睡在床的赵某琳,大概也拍下了视频中出现的现场大尺度视频……


眼见丑事被撞破,丈夫张某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夹着尾巴夺门而逃,结果以失败告终。


同时,熟睡的赵某琳也无法再装睡,只能蹲在地上,试图用被单盖住自己的敏感部位……
眼见借鉴电影《情圣》里逃跑的桥段不成,偷情的丈夫转而与捉奸的妻子硬刚,爆发冲突,一度对妻子大打出手。女方还晒出了自己的伤口,貌似冲突中她被打得不轻。
女子曾寻求警方帮助,还晒出了警方的“家暴告诫书”。


女子实名举报的视频,有照片、有警方的告诫书,看起来是一桩证据确凿的铁案,但在当地相关部门口中,却似乎完全不是这个样子。
事情发酵后,当地县纪委回应,已经收到举报信,正在调查。
当记者继续追问,能否确认张某就是当地司法局局长时,对方却回答说,由于涉及案情细节,无法透露。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当地司法所(局),结果得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答复。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声称,(根本)没有这回事儿嘛,网上都是胡编乱造的东西。
同时,这名工作人员还补充了一句话说:
只要传播到一定量,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了。


这句补充让事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这到底是威胁,还是暗指事情另有隐情?
但事情搞到这个程度,一定要调查清楚,不能冤枉了好人,也不能放过了坏人!
如果说,实名举报的女子造谣生事,有关部门应该严惩她,让她承担相关责任。正如那位领导所说,传播到这个程度,一定要数清次数,以便秋后算账,严加惩处哦。
再者,女子提供的那些衣冠不整的照片,貌似已经侵犯了偷情男女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两位所长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吧?当地司法所是不是已经做好了准备呢?
毕竟,两位司法所所长是懂法的,尽可以施展自己的专业才干,用法律手段,将其绳之以法,还自己以清白,还舆论以清净。
但如果偷情和家暴属实,还请当地相关部门要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否则,有些部门就有渎职之嫌,甚至有袒护职工的嫌疑了,这些将严重后果影响当地的公信力。
除此之外,这件案子还有很多细节都要厘清,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若属实,女子丈夫张某作为司法局局长,不仅出轨他人,还涉嫌家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是该从快调查,从严处置。
还有,若是两个司法所长狼狈为奸,搞出一出“门当户对”的出轨大戏,那么,也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破坏社会公序良俗,也辜负了组织部门的信任,违背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该追究责任,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绝不能让违法又无德之人,继续担当重任,若是置之不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仅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还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更降低了公务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地位。
再者,身为司法所长的张某若真的出轨另一个司法所长赵某琳。这是单纯相中了她的皮囊,还是在鱼水之欢之后另有所图?在输送蛋白质之后,是否还有权力交换,利益输送,达到官官相卫的目的?
总之,这件事看起来似乎只是两个干部之间的狗血八卦,但实际上却事关法律的威严,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地方公信力,必须深入调查,及时回应,严肃处理,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才能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法律的威严要靠每一个群众学法守法,更需要司法人员的秉公执法,我们等待后续。
本文作者:万小刀,写明星、写八卦,有凭有据;形象正、影子斜,皆由自取,欢迎关注@万小刀头条号
素材来源:中国新闻网、海报新闻、百姓关注等。
#时事热点头条说#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精彩评论1

易只烊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9-27 18:17:39
出轨是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为什么不惩罚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Powered by 安危情报站 X3.4 | Copyright © 2001-2021, 安危情报站. | 安危情报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