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表演脱口秀时脱掉头巾及衣裙而备受争议的女网红茜蒂阿米拉 (Siti Nuramira Abdullah) 今日在地庭被罚款8000令吉。地庭法官普莉希拉是主控官今天向法庭提出替代控状,而被告也即时俯首认罪后,做出上述裁决。茜蒂 ...
因在表演脱口秀时脱掉头巾及衣裙而备受争议的女网红茜蒂阿米拉 (Siti Nuramira Abdullah) 今日在地庭被罚款8000令吉。 地庭法官普莉希拉是主控官今天向法庭提出替代控状,而被告也即时俯首认罪后,做出上述裁决。茜蒂阿米拉去年原是在刑事法典第298A(1)(a)文下被控,即侮辱伊斯兰教,借宗教引起不和、分裂或敌意、仇恨、或恶意、损害和谐或团结。 被告当时是否认有罪,而主控官今天向法庭提出,以替代控状即刑事法典第298条文取而代之。 副检察司阿都马力在庭上指出,总检察署已在今年3月16日,接获来自被告的求情申请。 法官也谕令,如果被告无法支付罚款将以入狱服刑四个月。 根椐原定的审讯安排,律师今天将继续盘问第一控方证人莫哈末阿斯拉夫。 根据新的控状,茜蒂努菈米拉是被指控故意伤害他人的宗教感情。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早前,副检察官阿都马利要求法庭考虑到被告的行为在马来西亚受到公众关注和广泛报导,对被告的处罚应反映此事的严重性。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最初是根据《刑法》第298A(1)(a)条被提控,今天根据第298条被提出替代控状。马来西亚是一个多种族和多元宗教的国家,为了维持国家的和谐,任何人都不应该做伤害信徒宗教感情和扰乱任何宗教的事情。” 然而,代表茜蒂阿米拉的律师西华则要求法庭对其没有前科的当事人从轻发落。 “被告今天的认罪为法庭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从而使被告有资格获得减刑。在她被提控后,就从未做过喜剧表演或与犯罪相关的任何事情,没有再使用其社交媒体账户,也没有引起任何其他争议。这起案件去年成为热门话题,导致被告人的性格、心理健康、社会关系等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且经历了被警方逮捕和扣留的经历,并被监禁约10天,也给被告一个教训。被告已经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道歉。” 在此之前,去年一段54秒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疯传,视频中一名自称穆斯林的女子背诵《可兰经》15节经文,摘下头巾和头巾,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本文来自网络,如若转载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www.anwei66.com)。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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