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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207人!一特大跨境偷渡团伙被捣毁

黑灰产业 2022-12-21 10:48 901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近日云南边检总站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外通报称该支队成功侦破一起特大跨境偷渡团伙案件抓获涉案人员207人今年3月15日,该支队勐腊边境管理大队在勐腊县某工地查获5名欲非法出境务工人员,结合嫌疑人交代的线索,该 ...


近日

云南边检总站

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外通报称

该支队成功侦破一起特大跨境偷渡团伙案件

抓获涉案人员207人

今年3月15日,该支队勐腊边境管理大队在勐腊县某工地查获5名欲非法出境务工人员,结合嫌疑人交代的线索,该大队执法调查队循线倒查,成功抓获运送司机和8名欲非法出境人员。

后经研判分析,该支队认定这是一个有组织、有规模的偷渡犯罪团伙,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进一步调查。



图为该支队专案组在勐腊县查获的7名欲偷渡出境人员。

4月19日,专案组通过持续侦控,在勐腊县尚勇镇边境抓获组织者周某,并根据周某交代线索,在镇上居民家中和勐腊县城抓获欲非法出境人员54人、运送者8人。经审讯,专案组了解到,这批人员被运往边境后,境外人员会来接应。得知这一情况,专案组再次出动,成功在边境密林中抓获2名外籍引带“蛇头”。

专案组发现,每名偷渡人员的手机通话记录上都有2个陌生手机号。后通过核对“蛇头”手机,确认该手机号持有者为省内的张某、省外的田某,二人很可能是一系列偷渡活动的“总指挥”。



图为该支队专案组在勐腊县城和尚勇镇查获的欲偷渡出境人员。

5月23日至10月30日,专案组连续开展多次精准有效打击,成功抓获偷渡团伙头目张某、田某和另一主要组织者夏某等一批偷渡组织、接应、藏匿、运送人员。

至此,该支队成功斩断一条内地招募、跨省运送、中转藏匿、边境引带等全流程犯罪链条。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七十二条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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