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常会完成首轮细审出入境管制法案假婚罪拟最高判刑8年有议员认为罚得较重希望政府说明理据……黄显辉(左)、崔世平立法会三常会昨日上午10时半开会讨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法案,经过7 ...
立法会三常会完成首轮 细审出入境管制法案 假婚罪拟最高判刑8年 有议员认为罚得较重 希望政府说明理据 …… 黄显辉(左)、崔世平 立法会三常会昨日上午10时半开会讨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法案,经过7次会议,已完成首轮细审工作。对于假结婚罪拟最高判刑8年,委员会希望提案人说明理据。 主席黄显辉、秘书崔世平会后总结指,法案将为取得居留许可而虚伪缔结婚姻、事实婚、收养或订立劳动合同刑事化,订立“为取得许可而虚伪作出并主张某些法律行为”罪,处2至8年徒刑。 三常会开会讨论出入境管制法案(资料图片) 委员会关注虚伪定义,另考虑到该罪与“关于身份的虚假声明”罪所保障法益接近,后者仅处最高3年徒刑,希望政府说明为何假结婚罚得较重。 针对非居民提起的刑事诉讼程序判决,法案要求法院将判决副本以电子形式发送予治安警察局,黄显辉表示,要了解做法是否为配合法案第23条“拒绝不受欢迎人士入境”的条文,和检察院作出控诉批示需否配合。针对电子形式,有委员指出诉讼行为不适用于“电子政务法”,且现时居民和律师仍不能以电子形式递交诉讼卷宗或文件。
另外,运输经营人及酒店场所经营人都有传送资讯的义务,如未有传送,又或传送资讯错误、不完整、虚假或逾时,会被科罚款。有委员认为,法案对不遵守义务的运输经营人,每一航程科15万至50万元罚款,与收益或不成比例,当中的“逾时”又是如何界定。 法案亦修改《有组织犯罪法》,扩大范围到虚伪的婚姻、事实婚、收养、劳动合同为他人取得居留许可或逗留许可,委员会关注为何不将法案的其他刑事违法行为,例如聘请黑工纳入犯罪构成要件。 本文来自网络,如若转载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www.anwei66.com)。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