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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内购买的房屋和土地是共有财产,将其私有化的必要... [打印本页]

作者: 菲律宾花椒姐    时间: 2021-6-21 16:26
标题: 婚姻内购买的房屋和土地是共有财产,将其私有化的必要...

法律咨询:
我结婚时只有16岁,现在我已经和丈夫分开了。我想知道,除废除婚姻外,还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使我的婚姻宣告无效。我希望宣布我们的婚姻无效,这不是因为我要再次结婚,而是因为我要在国外工作并且打算购买房屋和土地。我不希望它成为我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希望您能给我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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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
菲律宾家庭法的第35条,即:“35.下列婚姻从一开始即为无效:
   (1)十八岁以下任何一方订约的婚姻,即使在父母和监护人的同意下;
  您提到,当您缔结婚姻时,您只有16岁。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婚姻从一开始就被视为无效。因此,为了使您的婚姻宣布无效,您可以采取的唯一可能的行动是提交宣告婚姻无效的起诉书。
  上述起诉书的诉讼程序将需要时间。这将遵循法院提起诉讼的自然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以与丈夫在法庭上证明,您与丈夫缔结婚姻时您未满十八岁。
  既然如此,由于您准备取消与丈夫的婚姻,那么您将购买的房屋和地段,不应该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那么您可以提交财产分割请愿书,而不是提出财产分割申请书。
财产分割请愿书可以自愿提出,您和您的丈夫将共同向法院提交经核实的请愿书,以自愿解散公共财产并分离你们的共有财产。
法院在认为上述请求有根据后可以批准该请愿书,而无需出示证据证明该请愿书,因此可以加快《财产自动分离请愿书》中的诉讼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在适当的法院下达了您与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法令之后,您可以购买房屋和地段,而不必担心这将构成公共财产的一部分。即使您与丈夫的婚姻尚未失效,购买的房屋和土地也将被视为您的单独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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